根据省、市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自2008年8月中旬至10月底全面部署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班39期、培训会计人员6317名,参训率达90%以上,创历届培训最高记录。此项工作开展两个多月来,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反馈整改、提升质量”的理念,突出抓好对培训点的评估、确认、登记、备案、公示和考核,严格收费标准、票据使用,严肃培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扶持弱势群体接受免费培训,分类按需施教、确保培训效果,提前并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一、宣传形式多样,搞好学习发动。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会计人员素质,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区财政局于2008年7月底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槐财字〔2008〕15号),对今年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一是以书面形式,向区属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区直各部门进行宣传;二是以张贴形式,在区政务中心、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分局征收大厅分别张贴通知;三是利用网络优势,在槐荫财政网站“办事指南”、“会计管理”等栏目登载消息;四是开课后,请学员代为宣传,以达到一传十、十传百的效果;五是充分利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软件优势,在培训结束前二十天,将尚未报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人员的相关信息导出,通过发送“友情提示”短信息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一通知,提高了本年度参训人员的数量和比例。
二、强化培训督导,规范教育行为。为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对申请承办我区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和登记备案,并上报市财政局进行统一公告。各承办培训机构均能够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办公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收费标准;集中师资力量,狠抓培训质量。同时,各培训点严格遵守和执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天,都将学员名单、培训内容、日程安排,报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培训结束7日内再将培训班总结、学习效果自评情况及时上报。开班之初,将《学员反馈意见表》发放到每个学员手中,每期培训班结束前,由学员投入培训点设置的信件箱或直接送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培训期间,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还不定期地对培训点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对每期培训班的学员意见反馈表认真予以整理,满意率达到99%以上,并对部分学员在教师授课、课堂秩序、学习环境和服务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后及时反馈各相关培训点,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三、完善管理机制,突出按需施教。一是单独设班补训。对因故未参加2007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下发《关于补办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于2008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分六批进行了补训,并对其2007年补训的继续教育内容进行了注册登记,再安排其参加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二是现场审核确认。对本年度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类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省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参加市级以上知识竞赛获奖等符合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区财政局填写《槐荫区2008年度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人员统计表》,并登载继续教育完成内容。日前,已注册登记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人员265人次。三是扶持弱势群体。对特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会计,以及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村会计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区财政局或培训点填写《槐荫区2008年度免费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统计表》,由财政予以补助,到培训点接受免费培训。本年度共接受免费培训人员37人次。四是坚持按需施教。本年度继续教育分为大中型企业(含上市公司)人员、小型企业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其他行业(农村、民间组织等)人员四类,分别使用了4种不同的继续教育培训讲义,采取了多媒体课件教学方式,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设立监督电话。为了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区财政局专门设立了一部监督举报电话,保证培训工作公开透明。六是严格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鲁价发〔2002〕246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要求各培训点在继续教育人员收费过程中,统一购买和使用税务部门的机制发票,并依法纳税。
四、依法严格管理,优质高效服务。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注重培训质量的同时,将依法热情服务寓于培训之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认为,本次继续教育培训严格、规范、认真,很大程度上扭转了部分会计人员认为的继续教育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在管理上突出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聘请山东大学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授课,保证了培训质量;二是严肃考勤制度,一天考勤四次,不得无故迟到旷课,对旷课1/3课时以上的,按培训不合格处理;三是开设行动不便会计人员(如孕妇)考试专场,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强化监督,严格考试及阅卷,每期的培训、考试及考试后的阅卷,区财政局都派人监考巡察,确保培训效果;五是考试合格后,立即进行会计证继续教育内容的打印、签章工作,保证会计证快速、及时、准确的交回本人手中;六是对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法》第三十九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及《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公告。
一、宣传形式多样,搞好学习发动。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会计人员素质,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区财政局于2008年7月底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槐财字〔2008〕15号),对今年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一是以书面形式,向区属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区直各部门进行宣传;二是以张贴形式,在区政务中心、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分局征收大厅分别张贴通知;三是利用网络优势,在槐荫财政网站“办事指南”、“会计管理”等栏目登载消息;四是开课后,请学员代为宣传,以达到一传十、十传百的效果;五是充分利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软件优势,在培训结束前二十天,将尚未报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人员的相关信息导出,通过发送“友情提示”短信息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一通知,提高了本年度参训人员的数量和比例。
二、强化培训督导,规范教育行为。为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对申请承办我区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和登记备案,并上报市财政局进行统一公告。各承办培训机构均能够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办公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收费标准;集中师资力量,狠抓培训质量。同时,各培训点严格遵守和执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天,都将学员名单、培训内容、日程安排,报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培训结束7日内再将培训班总结、学习效果自评情况及时上报。开班之初,将《学员反馈意见表》发放到每个学员手中,每期培训班结束前,由学员投入培训点设置的信件箱或直接送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培训期间,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还不定期地对培训点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对每期培训班的学员意见反馈表认真予以整理,满意率达到99%以上,并对部分学员在教师授课、课堂秩序、学习环境和服务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后及时反馈各相关培训点,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三、完善管理机制,突出按需施教。一是单独设班补训。对因故未参加2007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下发《关于补办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于2008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分六批进行了补训,并对其2007年补训的继续教育内容进行了注册登记,再安排其参加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二是现场审核确认。对本年度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类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省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参加市级以上知识竞赛获奖等符合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区财政局填写《槐荫区2008年度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人员统计表》,并登载继续教育完成内容。日前,已注册登记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人员265人次。三是扶持弱势群体。对特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会计,以及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村会计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区财政局或培训点填写《槐荫区2008年度免费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统计表》,由财政予以补助,到培训点接受免费培训。本年度共接受免费培训人员37人次。四是坚持按需施教。本年度继续教育分为大中型企业(含上市公司)人员、小型企业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其他行业(农村、民间组织等)人员四类,分别使用了4种不同的继续教育培训讲义,采取了多媒体课件教学方式,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设立监督电话。为了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区财政局专门设立了一部监督举报电话,保证培训工作公开透明。六是严格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鲁价发〔2002〕246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要求各培训点在继续教育人员收费过程中,统一购买和使用税务部门的机制发票,并依法纳税。
四、依法严格管理,优质高效服务。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注重培训质量的同时,将依法热情服务寓于培训之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认为,本次继续教育培训严格、规范、认真,很大程度上扭转了部分会计人员认为的继续教育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在管理上突出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聘请山东大学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授课,保证了培训质量;二是严肃考勤制度,一天考勤四次,不得无故迟到旷课,对旷课1/3课时以上的,按培训不合格处理;三是开设行动不便会计人员(如孕妇)考试专场,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强化监督,严格考试及阅卷,每期的培训、考试及考试后的阅卷,区财政局都派人监考巡察,确保培训效果;五是考试合格后,立即进行会计证继续教育内容的打印、签章工作,保证会计证快速、及时、准确的交回本人手中;六是对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法》第三十九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及《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公告。



